对我国入世后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改革的若干思考

于春普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

一、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回顾与入世后的形势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设计,是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勘察设计行业在改革开放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隶属于各行政上级的事业性单位,没有形成一个行业进行管理。到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实行企业化试点,1984年国家计委颁布了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全国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历经10余年,勘察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业主)之间已经形成供需关系和价值的交换,初步形成了勘察设计市场。

  勘察设计市场的建立,使得它成为一个行业出现在经济社会中。从1996年的建筑法到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从法律上把勘察设计作为一个行业,并对其行为做了规范。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确立了建筑师的个人执业制度,随即注册结构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也相继建立,此时勘察设计按市场机制运作的条件已趋于成熟。

  现在,我国已经入世,这就要求我们与WTO的大多数成员国实行管理制度的对接,按照WTO服务贸易规则开展业务。我国对勘察设计的承诺是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合资、合作企业,5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因此这不仅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自身要加快改革,同时,勘察设计行业与市场管理也要进行改革。市场管理是一门科学,同样需要理论的指导,才能避免盲目性。当前最亟待更新的观念,就是要尽快从计划经济体制管理的思维方式转向市场经济中实施行业管理的思维方式。


  大家对我国勘察设计行业入世面临问题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即亟待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统一开放的市场,改变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以分级的单位资质的静态的准入管理造成的供需矛盾大和恶性竞争的状况;打破地方和部门的保护;扩大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服务领域、提高设计费收费标准等。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本文仅从改革行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笔者的一些思考。   二、正确引导勘察设计单位加快改革步伐


  行业管理部门不能包办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但要积极协调各综合部门为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争取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大中型勘察设计单位改企转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给予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养老保险和适度提高设计收费标准三项政策的支持,同时把勘察设计单位明确列入科技型企业,这是对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最大政策支持。现在各省市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改企也都争取到一些优惠的政策,比如北京市在市属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可将1984年以来的净资产增值部分的30%~40%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偿还企业债务、冲抵不良资产等,这些政策都将为勘察设计单位建立新的体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对于勘察设计单位,更重要的是要引导他们把重点放在怎样构筑一个新的现代企业,不能坐在原有资产上等政策而丧失主动求发展的良好机会。


  勘察设计单位要努力研究如何建立适合于本行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勘察设计行业是靠智力劳动创造价值,这是它与工业企业的最大区别,因此不能把工业企业建立股份制的形式搬到我们这个行业,不少单位在改革中走进了这个误区。勘察设计不是靠资金提高产值,也不能靠压低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本来提高股息的分配,因此搞职工持股会、人人入股,在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是不适宜的,而是应该鼓励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经营者入股,以承担企业的责任与风险。事实上国外一般民用建筑的设计单位都是注册建筑师的合伙人公司或主要经营者参与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也就是适应这个行业特点的体制。


  勘察设计单位应该面对市场找准自己的发展空间。体制的改革不仅仅包括单位的组建形式,同时还应该按专业化、社会化的原则确定自己单位的发展战略,这也是市场经济中项目管理方式的需要,最终还是要视工程设计为咨询业,按照国际咨询(FIDIC)服务的模式来运行,当然,这要从我国整个建设程序和运行体制上加以改革。现在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已经从单纯的设计机构拓展到很多专业化的设计施工部门,如系统集成、装饰装修、幕墙等,其效益远远大于单纯画图的民用建筑设计单位。工业设计部门组建起的工程公司也有运行很成功的例子,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他们在国外市场上有着很强的竞争力。对于民用建筑设计,在国外 也分为建筑、结构和机电等专业公司。对此,每一个勘察设计单位都应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来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行业管理部门要以此对不同的勘察设计单位因势利导构筑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体系。

  三、市场准入要由单位资质管理过渡到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市场准入是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现行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办法是计划经济向市场过渡时期的产物,即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制度,可以说有不少管理办法还是从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要有两个必要的条件,即: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明确的经济责任,这样既可以规范市场行为,又可保证各方的权益。法律责任明确,不仅落实到单位法人,还要落实到人,也就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执业设计人员;经济责任明确,就是要有明确的赔偿制度和完备的社会保险,应该从这些原则来改进现行的准入制度。   各国勘察设计市场的准入制度,尽管标准不同,管理机构不同,但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并都落实到人。他们市场准入标准基本上是对从事设计工作的个人独立完成设计能力的考核,事实上也是一种技术壁垒。我国入世后和国际接轨,也必须在准入制上和国际接轨。我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已运行了五年并取得了很大进展,注册设计人员的数量、质量都
为个人执业制度实施创造了条件。

  要努力研究加快取消单位资质的进程。在当前勘察设计单位改革中,特别是工程设计单位正在向着工程公司、进入企业集团方向发展,他们的服务领域早已超出了简单的设计阶段,而是为业主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全部服务,包括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等,一般实行项目总承包或项目经理组织方式。综合评价这些单位的实力已经不是现行的设计资质所能概括,所以对工业设计资质的管理也要加以改进。现行单位资质分甲、乙、丙、丁四个级别,将技术人员数量、设计业绩等因素作为准入条件,即在市场中已固定的类别在不同层次上竞争,而不是像国际通行的把市场准入着眼在设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上,靠符合准入条件的设计师在精品设计、信誉质量、优质服务上去竞争。后者才是充分利用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促进设计质量水平的提高,因此不取消现行的分级的单位资质管理就难于实现市场准入的公平和动态管理。目前我国试点批准的合伙制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对于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原有的资质管理,就有了很大的冲击。   进一步明确国外(包括港、澳、台)设计机构进入我国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我国进入WTO对国外设计单位进入我国市场只对商业存在做了限定,对于境外交付和自然人流动就缺少限定。由于国外设计机构基本上无单位资质,这和国内有严格级别限制的设计单位不对等。当前,要努力改变国外设计机构规避监督管理,利用国内设计单位图签、图章设计的不正常现象,制定法规,让国外设计机构由暗变明,合法进入我国勘察设计市场。由于我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高标准的执业注册制度,所以也应该不惧怕他们进入我国市场。

  四、完善勘察设计市场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业

  要尽快改变当前市场中不规范竞争的现状。目前很多建设单位(业主)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发包工程,有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压低设计费招标,很多勘察设计单位忙于做方案而拿不到设计费,这是破坏市场秩序的重要原因,也是勘察设计单位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工程设计招投标的讨论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投标是业主(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他们的行为应该在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和部门与政府规章的规范下进行;二是国家和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两者的行为不得混淆。后者不得干涉或参与前者的行为,但对前者的违规行为必须监管,这是我们讨论招投标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勘察设计招投标有别于对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后者的投标应该说是一种承诺性质,而勘察设计投标是已经付出了劳动,用成果去投标,因此投标的成本很大,中标又只能是一个单位,如果招投标不规范、不补偿,将会影响勘察设计单位投标的积极性,当然还会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对于一般工程设计招投标,概念设计招投标方式是一个可取的办法。概念设计的深度、适用范围国家尚未有具体规定,但是经过近些年大家的讨论和国外一些做法,实际上在以下两个方面已经有所共识:一是对投标单位的评议,包括单位的信誉(技术、服务和道德水平)、业绩(包括是否进行过同类工程的设计),并且应该承诺承接设计的负责人;二是由投标单位提出对该项目的设计创意与方案构思,包括地域环境、设计风格,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但是不需要模型和具体的方案设计图纸。概念设计重构思不重表现,但它是方案设计的灵魂,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吸收更多的单位参加,对设计单位的真正实力进行比选,对设计单位的服务承诺也有了保证,同时也避免了一些设计单位靠社会上?quot;枪手"投标的现象。

  通过概念招标确定的投标人,可以保证中标设计单位留有正常的设计时间进行方案设计,而现在很多的方案招标都是不给设计单位投标做方案的时间,同时中标方案也很不完善,而概念招标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国外设计直接可以委托,其实业主都是经过了上述条件的比选过程。

  目前国家对招标的范围、程序、评标办法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规范了招投标的行为,这里关键是政府要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在业主招投标前能给出明确的规划设计条件,是对方案能否顺利进行审批的关键,所以规范规划审批行为也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环节。 开展工程设计招投标还有两个问题应该明确:一是对于设计单位前期参加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由于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时就进行了招标,因此,在进入工程设计阶段招投标时,应当允许业主继续委托给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这种做法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与国际咨询业接轨,也有利于鼓励设计单位扩大服务领域。对于无设计资质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咨询机构,在开展工程设计时,要依法组织招投标,这对于工业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会经常遇到;二是城市规划的招投标在国家法规未做规定,而目前修建性详细规划仍列入城市规划的范畴,建议应将详细规划阶段只界定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把修建性详细规划纳入工程建设阶段之中,这将有利于工程设计招投标的进行。当前,居住区建设的招投标也应该按照这个原则进行。 为规范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有形市场,以此增大透明度,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勘察设计是否要进入有形市场,目前建设部尚未做出硬性的规定,笔者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应该使业主在招投标中更透明为宜。把勘察设计招标纳入有形市场当中,将有利于提高设计方案招标行为的规范,也有利于对业主和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最后,应强调的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法律意识,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关于加强质量与风险的控制

  企业保证和社会与政府监督是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的有效模式。对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保证,最根本的是企业内部质量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地运转,政府监督既可以抽查,也可以逐项审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制度,这是在市场投资多元化背景下,设计单位必须要满足业主的需要,但业主的要求是否贯彻了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是否对公众安全和利益有损害,就有必要由政府进行监督审查。

  通过施工图审查可以有效地制约业主对设计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也保证了设计质量。实施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后很有可能有一些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过不了关,这也意味着这些单位将失去业主的信任,也就失去了市场。所以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自己的产品质量,把这项制度的实施作为推动单位内部建设的动力,对于施工图审查工作必须要加强管理,不能使一个地区多个审查机构的审查变成市场行为。同时,要注意提高审图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道德水平,这是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的责任。

  北京市自2001年9月到今年3月底,共审查施工图设计近700项,建筑设计面积达1300万平方米。审查出平均每项违反强制性规范10余处。审查的实践表明,不仅为国家把了质量关,促进了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建设,同时还有效地纠正了不按照程序办事的各种违规现象。但是,施工图审查仍有很多需要改进之处:一是施工图是否要做到像现在这样细才审查;二是消防等专业审查怎样更协调;三是有一些大的工程应分段审查,可以提高效率。另外,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工程设计责任险是承担业主投资风险和设计单位自身风险的重要途径,因为投保额度与质量事故的赔付率相关,投保又要求有规范的合同备案,所以实施保险制度也是用经济手段规范市场的有效办法,是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的有力补充。保险又是推动设计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力措施。实施这项制度一是要保险机构了解工程设计风险并不大,可以尽量降低投保的费用,使设计单位能够接受;二是使设计单位认识到设计的风险是绝对存在的,应该把它建立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三是使各级行政领导认识到这是建立市场机制的必需,应该给予必要的支持。